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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国留学研究生申请我校博士、硕士学位相关问题的意见
作者:songq0916
上传时间:2016年03月24日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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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大研字〔2016〕9号

随着我校办学国际化程度的不断发展,来我校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的外国留学研究生日渐增多,为确保此类研究生培养质量,从我校留学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实际出发,经研究,对留学研究生申请我校博士、硕士学位等事宜暂作如下规定:

一、课程与考核。留学研究生的培养以我校全日制博士、硕士培养方案为依据,外国语、政治理论课2门学位课程对应调整为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中国概况,其它课程开设与考核标准与我校同专业研究生相同。

二、学位论文。文科类的学位论文原则应采用规范的汉语撰写,理工科类的学位论文可用汉语、英语或法语撰写。外文撰写的必须有中文题目和中文摘要,论文的结构及格式要求应符合我校学位论文相关标准。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等环节与我校同专业研究生要求一致。

三、学术成果。硕士留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前不作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要求。博士留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前发表学术论文要求为:文科类留学生至少公开发表2篇省级及以上期刊论文,或者1篇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论文,或者1篇SSCI论文(可以非汉语发表);理工科类留学生至少发表1篇EI或者SCI论文。发表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署名单位必须是山东师范大学,论文内容必须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

研究生院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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