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下半年学位申请人网上填写学位授予信息的通知
各学院、各类申请学位研究生:
“学位授予信息系统(http://210.44.2.87/article/student/login.asp)”已经开通。根据《关于做好二〇〇八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授予工作的通知》要求,请每位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抓紧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主页右侧的“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学位授予信息系统”,进入个人帐户,填写个人信息,在线打印授予学位信息登记表(请不要把表格自行复制到一个Word文档中再打印),签字确认(务必保证学位信息准确无误)后连同授予学位的其它档案材料交学校学位办公室。信息修改确认及上传照片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10日。
学位授予信息是报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重要学位信息材料,涉及到学位授予的汇总、统计、发布和学位证书的打印、发放、认证等方面,请各位申请学位研究生务必将“学位授予信息系统”中个人的各项内容填写详实完整,不要出现空项(学位证号、授学位日期等暂不知的信息可先空者),确保准确无误。
因为国家于2008年10月份起修改了部分学位信息采集的内容,根据变动情况,特别强调以下几点:
1、所有今年下半年申请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含教育硕士、MPA、同等学力、高校教师),在答辩前均需准备一张电子版的一寸彩色照片(格式必须为jpg格式,不得大于10 K,背景为深蓝色,与上交的纸质照片为同一底版),以备在填写学位信息时上传使用。全日制研究生已统一采集过照片,需从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把自己的一寸照片下载下来,再上传至学位信息系统中。凡在规定时间内(12月10日前)没有填写学位信息和上传照片的,将会影响自己的学位授予。
2、籍贯一栏填写“XX(省)XX(县、市)”,例如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应填写为“山东东阿”,不要再出现地级市和“省”、“县(市)”两个字;再如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则填为“山东滨州”,不再到区。
3、所有的时间填写均为8位阿拉伯数字格式。如1997年7月1日,则填写为“19970701”。
4、一级学科、二级学科的准确名称可从研究生学院网站“学科建设”—“学位授权点”中查询“山东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
5、“联系方式”一栏请填写自己的移动电话或有效联系电话。
6、关于在线打印,使用浏览器的打印功能即可,浏览器须为7.0及以上版本。打印前可先使用打印预览查看所有信息是否在一页上显示完全。
7、签字确认的同时,请在“个人基本信息”栏目的姓名后也签上名。
研究生在登录学位信息系统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请咨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电话:86180864。
研究生学位与培养办公室
2008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