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申请人:
为强化研究生教育质量意识,提高学位论文水平和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学校有关学位授予、论文评阅等文件要求,学校继续对本次学位申请人的论文进行抽查并匿名评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学校对本次学位申请人统一组织匿名评审范围及提交论文篇数如下:
1、所有博士研究生一式2份;
2、提前毕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式2份;
3、各类别所有硕士研究生一式1份(注:专业学位硕士生论文送往高等院校评阅);
4、发表科研成果未达到培养方案要求的、以往学位论文外审未通过的申请人需自费。
以上具体名单见附件1,符合免匿名外审条件的除外。
二、除学校统一组织的以上匿名外审外,各分委员会还应按照学校新颁布的学位授予细则及办法,组织规定数额的学位论文评审。其中,博士学位论文必须为双盲匿名评审;各专业学位硕士论文应聘请一位是从事相关专业学位领域工作且为学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同行专家评审。请各单位严格执行论文评阅的相关要求,认真选聘评审专家;鼓励各单位进行集体盲审,认真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阅工作。
三、论文提交事宜
凡被学校统一组织匿名评审的学位论文,由学位申请人把下载的最新版“学位论文匿名外审评阅书”(见附件2)双面打印,并将专业、方向、论文题目等信息填写完整后,将评阅书夹到学位论文封皮后,连同论文一并上交;博士研究生还需夹放填写完整的《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自费外审的要提交相应的评审费。用于外审的学位论文,其封皮和论文内容中不能显示论文作者、导师等相关信息(包括发表论文与致谢部分)。
学院收齐论文等相关材料后,于10月19日以学院为单位统一送到研究生学院学位办(办公楼0331房间),在职教育硕士的学位论文送往教育硕士教育中心(教育学院)。过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学位申请。
四、学校统一组织匿名外审的“评阅意见书”返回登记并加盖学位办公章后转所在学院,通过评审的(包括学校组织的评审和有关院系组织的评审)方能安排学位论文答辩。没有通过评审的或评阅意见没有返回的,不能组织论文答辩,否则答辩无效。
附件:
2、最新版评阅意见书(注:以往版本同时废止)
研究生学院
2012-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