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强化研究生教育的质量意识,提高学位论文水平和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暂行办法》、《山东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暂行办法》和《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免匿名外审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及要求,为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情况
经学校审核,2010年下半年共有185人(见附件1)符合申请学位的条件,其中博士研究生6人,硕士研究生3人,教育硕士研究生103人,高校教师研究生47人,同等学力研究生22人,公共管理硕士4人。
二、匿名评审范围:
1、博士研究生全部(一式3份);
2、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研究生、教育硕士、高校教师、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全部(一式1份);
3、发表科研成果未达到培养方案要求的研究生(一式1份,自费);
4、以往学位论文评阅未通过的申请人(一式1份,自费)。
以上名单附后(附件2)。
三、用于外审的学位论文,其封皮和论文内容中不能显示论文作者、导师等相关信息(包括发表论文与致谢部分)。凡被学校抽审的学位论文,由学位申请人下载《山东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书》(科学学位/专业学位),请双面打印后将论文题目等信息填写完整,将评阅书夹到学位论文封皮后。自费外审的还需提交相应的评审费。学院收齐后最迟于2010年10月20日上午12点前报学位与培养办公室。
四、根据《山东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暂行办法》,为避免因学术观点等原因导致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中发生不公正现象,博士研究生及其导师可以提出“双盲”评审需要回避的专家,最多可以提出2名,但要有充分的理由。填写《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回避专家审批表》(研究生学院主页下载专区学位表格下载),报所在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各单位务必于10月19日上午12点前将《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回避专家审批表》报研究生学位与培养办公室。
五、各单位对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阅工作按各类研究生学位授予细则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尤其是对专家的聘请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选聘,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阅工作。
六、凡学校抽查的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返回登记后转所在学院,通过评审的(包括学校组织的评审和有关院系组织的评审),方能安排学位论文答辩。没有通过评审的或评阅意见没有返回的,不能组织论文答辩,否则答辩无效。
七、审核合格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需交第二期研究生学费,请各位非全日制研究生校对缴费金额。如有疑问,请于2010年10月19日上午12:00前联系研究生在职教育办公室进行确认,联系电话:0531-86180862。缴费的具体时间为10月20日,缴费地点为财务处收费科(校办公楼一层),缴费方式为现金交费,交费后请将“缴款书”第三联交所在学院。
附:1、经学校审核同意申请学位的人员名单
研究生学院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