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评优
GRADUATE SCHOOL
山东师范大学关于表彰第二届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决定
作者:songq0916
上传时间:2012年10月08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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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大校字〔2012〕118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调动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山东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奖励实施办法》(校字〔2009〕43号)要求,学校开展第二届校级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评选工作。

在导师个人申请、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九届六次会议评选的基础上,经学校研究决定,授予马永庆等20名教师“山东师范大学第二届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称号,现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研究生指导教师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取得更大的成绩。各有关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切实推进学校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发展,为学校各项事业不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山东师范大学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山东师范大学

第二届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

(共计20人)

马永庆    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赛晓序    经济学院

王  宏    法学院

赵敬国    体育学院

王化学    文学院

吕周聚    文学院

周  波    文学院

徐  彬    外国语学院

李海鸥    音乐学院

赵勤国    美术学院

张冠文    传媒学院

田海林    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

刘衍胜    数学科学学院

傅海伦    数学科学学院

赵  捷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申大忠    化学化工与材料科学学院

刘  箭    生命科学学院

高峰强    心理学院

刘培玉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徐继存    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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