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大校字〔2012〕118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调动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山东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奖励实施办法》(校字〔2009〕43号)要求,学校开展第二届校级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评选工作。
在导师个人申请、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九届六次会议评选的基础上,经学校研究决定,授予马永庆等20名教师“山东师范大学第二届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称号,现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研究生指导教师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取得更大的成绩。各有关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切实推进学校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发展,为学校各项事业不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山东师范大学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山东师范大学
第二届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
(共计20人)
马永庆 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赛晓序 经济学院
王 宏 法学院
赵敬国 体育学院
王化学 文学院
吕周聚 文学院
周 波 文学院
徐 彬 外国语学院
李海鸥 音乐学院
赵勤国 美术学院
张冠文 传媒学院
田海林 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
刘衍胜 数学科学学院
傅海伦 数学科学学院
赵 捷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申大忠 化学化工与材料科学学院
刘 箭 生命科学学院
高峰强 心理学院
刘培玉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徐继存 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