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评优
GRADUATE SCHOOL
山东师范大学关于表彰第二届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决定
作者:songq0916
上传时间:2012年10月08日 00:00
浏览次数:

山东师大校字〔2012118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调动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山东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奖励实施办法》(校字〔200943号)要求,学校开展第二届校级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评选工作。

在导师个人申请、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九届六次会议评选的基础上,经学校研究决定,授予马永庆等20名教师“山东师范大学第二届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称号,现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研究生指导教师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取得更大的成绩。各有关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切实推进学校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发展,为学校各项事业不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山东师范大学

              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山东师范大学

第二届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

(共计20人)

马永庆    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赛晓序    经济学院

      法学院

赵敬国    体育学院

王化学    文学院

吕周聚    文学院

      文学院

      外国语学院

李海鸥    音乐学院

赵勤国    美术学院

张冠文    传媒学院

田海林    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

刘衍胜    数学科学学院

傅海伦    数学科学学院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申大忠    化学化工与材料科学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高峰强    心理学院

刘培玉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徐继存    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