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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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和导学团队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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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25年08月20日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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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发挥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导学团队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5年度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师等推荐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函〔2025〕13号),学校将开展省级优秀导师和导学团队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师

1. 优秀导师评选工作坚持“德育为先,立德树人”要求,遵照“注重实绩、科学公正、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2. 申报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师的必须为校级优秀导师获得者,推荐对象必须符合《推荐参考条件》(附件1)中的规定和要求,往年已获表扬的,本次不再推荐。

3. 本次学校共推荐省级优秀研究生导师(校内导师)18名,省级优秀研究生导师(行业产业导师)2名。学校博士培养单位最多可以推荐2名校内导师参加省级优秀导师的评选,硕士培养单位可以最多推荐1名导师参加省级优秀导师的评选;另外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以最多推荐1名行业产业导师或参与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校外德育导师参加省级优秀导师的评选。

(二)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

1. 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研究生导师组与其所指导的研究生共同构成的导学团队。

2. 省级优秀导学团队推荐对象必须符合《推荐参考条件》(附件1)中的规定和要求,申报省级优秀导学团队的必须为校级优秀导学团队。

3. 本次推荐省级优秀导学团队2个,每个研究生培养单位最多推荐1支导学团队参与评选。

(三)优秀导师、优秀导学团队主导师不得兼报。

二、评选推荐程序

1. 申报省级优秀导师者填写《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附件2);申报省级优秀导学团队者填写《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推荐表》(附件3)。申报表中所填写的各项科研成果、获奖和科研项目需提供支撑材料复印件和承担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

2. 各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推荐,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认真审查《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推荐表》和相关支撑材料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推荐名单,推荐名单必须排序。

3. 学校进行评选推荐,对省级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对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推荐资格。

三、材料报送

省里要求各高校8月27日前要完成推荐和系统申报工作,且上报前要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因此,请各单位于8月22日18时前将《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推荐表》word及pdf盖章扫描版各1份、相关支撑证明材料pdf版(按表中填写顺序排列)1份,《推荐排序汇总表》word及pdf盖章扫描版各1份,报送至研究生院电子邮箱sdnuxwb@126.com。请按时报送,过期不候。

联系人:秦杰(导师) 崔翠翠(团队),电话:15275197196,13791108475。

附件:

1、推荐参考条件

2、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

3、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推荐表

4、各类别推荐排序表

5、往届优秀导师、优秀导学团队名单

研究生院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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