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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级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sunm
上传时间:2015年11月05日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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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研究生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的基础,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前提。为做好2014级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开题工作,根据《山东师范大学关于制(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和《山东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校字[2008]96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各专业应成立由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5-7名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委员会。研究生导师可以参加评审委员会,但不能担任评审委员会主席。评审委员会要认真听取研究生的口头报告,并对报告内容进行评议审查,给出具体评审意见。 

2.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前,研究生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结合导师所承担的研究课题以及本人的研究特长,与导师协商确定论文选题,并进行论文选题查新,在广泛查阅文献资料、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撰写开题报告。研究生进行开题报告论证时,必须向评审委员会提交《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附件2)。 

3. 开题报告评审结果为通过或不通过。通过开题报告的研究生应根据专家的意见进行修改,经导师审核同意后,可进入学位论文研究写作阶段。未通过开题报告者,必须在半年内重新进行开题报告。 

4. 开题报告结束后,各学科组应将《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和《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表》(附件3)汇总,一并交单位研究生秘书,由研究生秘书留存、备查。 

5.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开题工作,分管院长为本单位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证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论文开题工作。各单位要尽早布置,合理安排,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做好本单位研究生的论文开题工作。各单位研究生论文开题工作安排应至少提前一周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并在本单位网站上予以公布。

为规范管理工作,研究生开题后应尽快将开题结果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研究生秘书应及时完成研究生管理系统内有关论文开题的审核工作,否则将影响毕业答辩审核。研究生教学督导组将对各单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组织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报。 

附件: 

1.《山东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

2.《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模版

3.《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表

研究生院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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