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5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鲁学位〔2015〕6 号)、《关于做好2015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立项及往年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山东师大研字〔2015〕11号)文件精神,我校2015年获准立项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11项,其中省级资助项目8项、省级自筹项目3项(附件1);同时立项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10项(附件2)。
本次获得省级资助的项目,根据《关于下达2015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经费安排的通知》(鲁教研处函〔2015〕4 号),由教育厅拨付资助经费(附件1)。
本次获得省级自筹的项目由学校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首次拨款经费6000元,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剩余经费。
本次获得校级立项的项目由学校每项资助1.5万元,首次拨款经费9000元,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剩余经费。
请有关单位及个人根据相关通知精神认真组织立项课题研究工作,保证课题研究的顺利实施。
附件:
研究生院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