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师范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的暂行规定》,学校对拟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初审合格的人员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3月23日—27日下午5点)。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以上人员有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提前毕业的规定的,可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向研究生院提出异议。研究生院负责处理异议,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
电话:86180864 E_mail:yjspy@sdnu.edu.cn
附件:提前毕业初审合格名单
研究生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