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为做好2018年的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按照《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中的要求,对本次申请答辩的54名资助研究生(见附件2)的学位论文及相关研究成果进行认真审核,给出验收意见。
2、各相关单位于2018年6月7日前将《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创新资助验收表》及发表的科研成果复印件(要求复印期刊封皮、目录以及论文全文)各1份送研究生院。
3、学校将对创新资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对验收情况进行通报,验收结果将作为今后创新资助立项工作的重要依据。
研究生院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