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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DUATE SCHOOL
完善奖励机制,营造研究生科研与实践“新氛围”————2016年校级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
作者:yuxia
上传时间:2017年04月13日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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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校研究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的培养,营造良好的学术、科研氛围,调动广大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提高我校研究生的教育质量,1999年学校制定出台了《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及奖励办法》,对在科研方面(论文或获奖)表现突出的研究生按一、二、三等奖进行奖励。依据该奖励办法学校先后组织了12届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该工作对学校研究生教育质量提高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随着研究生教育地不断发展和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地深入推进,参加学校科研项目成为了研究生培养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研究生成为学校从事科学研究的重要力量,研究生参与学校的双一流建设的重要作用也越来越受到研究生培养单位的重视。同时,体现研究生参加学校科研项目、科研课题的参与程度或对学校发表的学术论文的贡献程度也成为衡量学校研究生教育水平的重要指标。为进一步强化研究生创新意识,提高学术型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引导研究生在高级别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取得高层次的实践成果,提高研究生的科研贡献度,学校进一步完善了奖励机制,于2016年重新修订了《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并开展了评选工作。  

2016年,全校共230人次申报科研论文成果,70人次申报实践获奖成果,本次受理的奖励成果均为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经学校复审,最终确定符合奖励条件的科研论文成果176人次,其中科研成果中SCI 1区论文一等奖励32项;SCI、SSCI (2区、3区)以及学校认定的39种人文社会科学权威期刊论文二等奖励79项;SCI、SSCI 4区、CSSCI、EI、人大复印资料转载论文三等奖励65项。实践获奖成果26人次,二等奖励6人次、三等奖励20人次。从2016年度获奖论文、实践成果的数量和质量来看,我校研究生具有较高的科研创新意识、良好的科研能力和探索精神,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及应用成果转化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每年评选一次,成果受理时间范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此奖项的设立对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取得高层次实践成果将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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