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为做好2021年的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按照《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对本次申请答辩的科研创新基金资助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及相关研究成果进行审核,给出验收意见。
2、各相关单位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创新资助验收表》及发表的科研成果PDF电子版(要求包含期刊封皮、目录以及论文全文)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150665213@qq.com。
3、学校将对创新资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对验收情况进行通报。
研究生院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