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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DUATE SCHOOL
关于做好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pyb
上传时间:2021年05月21日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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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6年以来,根据省教育厅实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的工作部署及我校实际情况,立项建设了一批省级和校级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和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现就有关项目结题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

(一)20162018年立项建设并已到结题期限的课程、案例库、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附件1

(二)2016年及以前立项但尚未结题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与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统称为“教研项目”)。

二、结题办法

学校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并形成结题工作报告,报省教育厅备案。同时按照20%的比例推荐上报一定数量的优秀项目,用于全省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习和推广。省教育厅将对学校组织验收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存在不合格的,予以通报,并核减下一年度项目分配指标。

(一)结题形式。

1.课程。可以PPT、讲义或讲课视频等形式结题(附教学大纲)。课程负责人主编的相关教材获省级以上优秀教材的,可不参加专家评审

2.案例库。可以视频案例或文字案例等形式结题,填写《案例说明书》(附件2),并简要说明主要内容入选全国性案例库的(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评选的优秀案例等),可不参加专家评审

3.教研项目。可以论文、著作或研究报告等形式结题。结题形式为论文或著作且已正式发表或出版的,或相关成果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的,可不参加专家评审。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省级项目需注明“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校级项目需注明“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且与立项项目内容有较高相关性,否则不视为结题材料。

)材料要求。

1.申报结题的项目,需提交《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4,以下称《结题报告书》)word版及纸质版一份、相关支撑材料的电子版

2.申报结题材料的电子版材料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命名:

结题报告书按照“立项编号+主持人姓名+结题报告书”方式进行命名;案例说明书按照“立项编号+主持人姓名+案例说明书”方式进行命名其他支撑材料纯文字的需合并成一个pdf文件,若有ppt、视频等其他形式的文件,需放入同一个文件夹中压缩打包,文件夹按照“立项编号+主持人姓名+支撑材料”方式进行命名。

3.结题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5以学院为单位,纸质版交两校区培养办,电子版发送至sdnupyb@126.com。

四、工作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严格对照项目申报时确定的建设规划和建设成效,按照规定的时间材料要求,确保质量,严禁弄虚作假,组织整理项目结题材料未达到预期成效的,一律不得结题。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结题的,须提交书面报告。因不可抗力导致项目负责人变更的,须详细说明原因,做出书面申请,由学校统一向省教育厅提交请示报告。

对通过验收的省级课程、案例库和教研项目,省教育厅统一颁发结题证书校级项目的结题证书由学校统一颁发。

 联系人孙萌 梁肖 电话:86180864

 

 

研究生院

2021年5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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