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程类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发布〈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指导意见〉的通知》(工程教指委〔2026〕8号)文件精神,深化产教融合,进一步推进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现就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以工程教指委〔2026〕8号文件为依据,强化实践创新能力培养,落实校企导师组指导,构建与产业需求对接的培养体系。
《指导意见》(附件1)为框架性指导意见,各培养单位需结合本单位学科特色和培养实际细化落地;《参考模板》(附件2)为参考性操作模板,供培养单位制订培养方案时参考使用。
二、修订范围
所有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详见附件3。
三、修订重点
培养目标:明确思想政治、专业知识、工程实践、职业素养等要求,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
导师组机制:实行双导师制,企业导师参与培养计划、实践指导、论文指导等环节。
课程体系:课程内容应以工程需求为导向,体现先进性、工程性和交叉性。
专业实践:专业实践应与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选题依托的工程项目紧密结合。
申请学位:学位论文和申请学位实践成果是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的两种成果形式,硕士研究生可选择其中一种申请学位。
四、其他要求
请相关单位于5月30日前将修订好的培养方案电子版发送至培养办邮箱sdnupyb@126.com。修订的培养方案自2026级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起生效,往届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模式可参照进行相应调整。
附件1: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指导意见
附件2: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参考模板
附件3:我校需修订培养方案所涉及工程类专业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