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
GRADUATE SCHOOL
关于制定“山东师范大学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全日制科学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的通知
作者:taoyet
上传时间:2011年06月27日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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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规定》,为做好“山东师范大学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全日制科学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现将制定教学计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望各单位认真执行。

1、研究生课程安排应严格按照《山东师范大学攻读博士、硕士学位培养方案》中的教学计划制定,不得随意改动。 

2、研究生公共课程由研究生学院统一安排上课时间、地点,专业课程由各单位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负责安排。专业课安排不能与公共课冲突,专业课如需要大教室请于2011年7月4号前提交申请表(表格见附件3)。请各单位务必于2011年7月11日前安排好本单位的研究生专业课程(研究生管理系统),并将专业课程表(系统内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报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公室。

3、研究生课程表将作为学校检查研究生课程教学情况、期末核算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年底申报特殊岗位津贴研究生工作量审核的重要依据,对于未经上报研究生学院备案的课程,学校将不予承认。 

4、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山东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规定》,对于违反学校规定的,学校将提出通报批评,对于造成教学事故的,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山东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规定

2、山东师范大学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全日制科学学位研究生课程表 

3、教室申请表 

附件下载

研究生学院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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