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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的通知
作者:sunm
上传时间:2017年02月27日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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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规定》,为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现将制定教学计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望各单位认真执行。  

1、研究生课程安排应严格按照《山东师范大学攻读博士、硕士学位培养方案》、《山东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教学计划制定。  

2、研究生公共外语、政治课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上课时间和地点,研究生专业课程由各单位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安排。专业学位研究生公共专业课由各专业学位教育中心统一安排上课时间和地点。各单位安排专业课不要与公共课时间冲突,专业课如需要大教室或多媒体大教室,请于2017年1月3日前将申请表(表格见附件3)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请各单位于2017年1月12日前安排好本单位的研究生专业课程,并将专业课程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3、硕士研究生公共英语课分为《中级英语》和《高级英语》,其中《中级英语》为音乐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的各类硕士生及传媒学院的艺术硕士开设,其他硕士生开设《高级英语》,因本学期期末考试通过人数未确定,需英语成绩公布后方能进行具体分班。  

4、研究生课程表将作为学校检查研究生课程教学情况、期末核算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年底申报特殊岗位津贴研究生工作量审核的重要依据,对于未经上报研究生院备案的课程,学校将不予承认。  

5、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山东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规定》,对于违反学校规定的,学校将提出通报批评,对于造成教学事故的,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  

1、山东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规定

2、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全日制研究生公共课程表

3、多媒体、大教室申请表

研究生院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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