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研究生开展理论或实践研究工作的基础,是保证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质量的重要前提。为做好2025级研究生学的开题工作,根据《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开题报告规定 》(山东师大研字〔2026〕6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专业应成立由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的开题报告评审委员会,其中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审委员会需5-7名,硕士研究生开题需3-5名。委员会专家由教授、副教授(相当职称的专家)或如无相应职称但具有博士学位且在科研上具有突出表现的青年教师组成。研究生导师可以参加评审委员会,但不能担任评审委员会主席。评审委员会要认真听取研究生的报告,并对报告内容进行评议审查,给出具体评审意见。
2.开题报告前,研究生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结合导师所承担的研究课题以及本人的研究特长,与导师协商确定选题,并进行选题查新,在广泛查阅文献资料、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撰写开题报告。研究生进行开题报告论证时,必须向评审委员会提交《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开题报告》。
3.研究生进行开题报告前必须准备相关的PPT汇报材料。其中,博士研究生的报告时间不少于30分钟,硕士研究生的报告时间不少于15分钟。研究生必须于5个工作日之前将PPT及开题报告电子版材料发给开题报告评审委员会的委员。
4.开题报告评审结果为通过或不通过。通过开题报告的研究生应根据专家的意见进行修改,经导师审核同意后,可进入学位论文研究写作或实践成果的研究阶段。未通过开题报告者,必须在半年内重新进行开题报告。申请毕业答辩时间须往后顺延。
5.开题报告通过后,一般不得随意更改题目。如因实际研究需要对题目进行微调,由研究生在管理系统中提交开题变更申请,导师、学院审核备案;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核心研究内容,研究生须书面说明,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经学科负责人审核同意后,重新进行开题报告。研究内容变动较大的学位论文(实践成果),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匿名评审。
6.开题报告结束后,各学科组应将《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开题报告》和《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开题报告审核表》汇总,一并交各学院(部)研究生秘书,由学院(部)留存、备查。
7.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的开题工作,尤其支持实践成果类的开题论证。分管院长为本单位开题报告论证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开题工作。各单位要尽早布置,合理安排,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本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8.各单位研究生开题工作安排应至少提前一周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并在学院网站予以公布。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将《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开题情况统计表》WORD版及签字盖章的扫描版发送研究生院培养办邮箱sdnypyb@126.com,纸质版学院留存、备查。
为规范管理工作,研究生开题后应尽快将开题结果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研究生秘书应及时完成研究生管理系统内有关论文开题的审核工作,否则将影响毕业答辩审核。研究生教学督导组将对各单位的研究生开题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组织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报。
研究生院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