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09年上半年我校研究生学位授予仪式定于2009年6月26日下午3点在教学三楼报告厅举行。由于本次授予学位种类、人数较多,为保证学位授予工作及证书发放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授予仪式
1.博士研究生的学位服由学校统一提供,凡参加学位授予仪式的博士研究生务必于2009年6月26日上午到10点到教学三楼报告厅集合,研究生学院将统一发放衣服并进行相关培训工作,逾期不到者,不得参加学位授予仪式。
2.硕士学位服由各单位准备,为保证学位授予仪式的顺利进行,各单位应根据今年的获学位人员情况提前准备数量充足的学位服。如果购置新学位服,校学位办公室可协助联系。
3.因本次授学位人员较多,报告厅会场空间较小,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集合待命,按顺序入场。各单位入场顺序见附件1。
4.各单位应准确落实参加学位授予仪式的人员,提前排好顺序,做好相关培训工作,并派专人负责本单位的现场组织工作。各单位务必于6月24日前将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报学位与培养办公室。
5.学位服为专用服装,着装应符合规范,具体请查看《学位服着装规范》(附件2)。
二、证书、材料发放
1.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及相关材料将由学校统一集中发放,各单位于6月27日上午到学位与培养办公室领取。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发放时间,提前做好证书发放签字单,并保存好签字后的发放单。
2.研究生领取证书需提供的材料:
①全日制博士生、硕士生办完离校手续后,持离校通知单和身份证领取学位证书、毕业证书。
②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高校教师请携带图书证到图书馆办理退证手续,携带身份证到所在学院交图书退证证明、研究生证或学员证和单位介绍信后,领取学位证书和档案材料(含培养登记表、授予硕士学位审批书)。
③同等学力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学员证到所在学院,上交学员证后领取学位证书和档案材料(含报名登记表、成绩单、授予硕士学位审批书)。
3.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学位证书和有关档案材料的发放工作,认真校验身份证、学位证照片是否与本人一致,同时还要收回学员证、介绍信等有关材料。原则上各种材料不能代领,必须由本人签字领取;若特殊情况需要他人代领,务必检验代领人的证件并签字。各单位要保存好证书发放签字单,确保发放工作万无一失。
附件:1、2009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仪式安排
2、学位服着装规范
研究生学院
二○○九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