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1年上半年我校研究生学位授予仪式定于2011年6月25日下午3点在教学三楼报告厅举行。由于本次授予学位种类、人数较多,为保证学位授予工作及证书发放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授予仪式要求
1、学位服由各单位自己准备。为保证学位授予仪式的顺利进行,各单位应根据今年获学位人员的情况提前准备数量充足的学位服,要求博士研究生务必保证每人一套学位服,硕士研究生至少保证两人一套学位服。如购置新学位服,根据需要校学位办公室可协助联系。
2、因本次授学位人员较多,报告厅会场空间较小,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集合待命,按顺序入场。各单位入场顺序见附件1。
3、各单位应准确落实参加学位授予仪式的人员,提前排好顺序,做好相关培训工作,并派专人负责本单位的现场组织工作。各单位务必于6月24日前将负责老师及其联系方式(附件2)报培养办公室。
4、学位服为专用服装,着装应符合规范,具体请查看《学位服着装规范》(附件2)。
二、上报学位档案材料及学位、毕业证书发放要求
1、各单位务必于2011年6月24日下午(理科学院)、25日上午(文科学院)将每位授学位人员的档案材料(每人1袋)、学位基本数据表(每人1份)、学位论文(博士论文3本、各类硕士论文2本)、学位论文电子版(以“学号+姓名”命名,分研究生类别),以学院为单位交至网球场北面小楼二层。学位档案材料齐全的单位,予以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研究生领取证书需提供的材料:
①全日制博士生、硕士生(含全日制专业学位)办完离校手续后,领取学位证书、毕业证书。
②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及高校教师请携带图书证到图书馆办理退证手续,携带身份证到所在学院上交图书退证证明和研究生证后,领取学位证书和档案材料(含培养登记表、授予硕士学位审批书)。
③同等学力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到所在学院,上交研究生证或学员证后领取学位证书和档案材料(含报名登记表、成绩单、授予硕士学位审批书)。
3、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发放时间,要指定专人负责学位证书和有关档案材料的发放工作,同时还要收回研究生证或学员证、图书退证证明等有关材料。原则上各种材料不能代领,必须由本人签字领取;若特殊情况需要他人代领,务必检验代领人的证件并签字。各单位要保存好证书发放签字单,确保发放工作万无一失。
附件:1、2011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仪式安排
2、学位授予仪式各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
3、学位服着装规范
研究生学院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