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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DUATE SCHOOL
关于评选2017年度研究生优秀教学奖的通知
作者:yuer
上传时间:2017年12月21日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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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表彰在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研究生任课教师,充分调动研究生任课教师从事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的积极性,根据《山东师范大学关于评选研究生优秀教学奖的试行办法》规定,学校将组织开展2017年度研究生优秀教学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研究生优秀教学奖评选条件具体见《山东师范大学关于评选研究生优秀教学奖的试行办法》(附件1),符合条件的我校研究生任课教师均可申报。

二、评选时间

2017年优秀教学奖评选于12月21日-28日进行,请各单位务必于12月28日前将《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教学奖申报表》(附件3,一式一份)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充分重视研究生优秀教学奖的评选工作,以评选研究生优秀教学奖为契机,建立健全学院研究生教学检查和督导制度,全面了解研究生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及时改进工作,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2.各单位要加强研究生优秀教学奖的评选组织工作,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教学奖的评选工作。在评选过程中,各单位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充分听取学科点和研究生意见的基础上,充分酝酿,真正把符合条件、教学成绩突出的研究生任课教师评选出来。

3.参加优秀教学奖评选的教师要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良好的科学道德和团结协作的工作精神,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作风正派;能够认真做好研究生课程的教学工作和考核工作,完成教学大纲要求的教学内容,无责任事故发生。凡在教学过程中随意调课、无故不上课、教学效果反应较差或者在学校组织的教学检查中被通报的任课教师不得参加此次评选。

4.请各单位严格按分配的名额(附件2)推选。

因学校研究生优秀教学奖与本科优秀教学奖同属一个层次,应避免人员重复。

                                                 研究生院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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