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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校级研究生优质教育教学资源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pyb
上传时间:2025年10月20日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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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省研究生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行动方案》(鲁教研字〔2022〕3 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教高字〔2021〕4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教研发〔2023〕1 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等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我校研究生优质教育教学资源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

项目包括:优质研究生课程、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一)优质研究生课程

1、基础条件。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以近三年连续开设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特色优势课程为主,采取单门课程建设方式,充分考虑学科特色与专业分布及对教育教学的示范作用。

2、师资队伍。申报课程须有一支结构合理、学养深厚、成果突出的优秀教学团队。每门课程设负责人1名,负责人为本校专任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近三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两轮。每门课程配备3名以上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的教师。积极支持校外指导教师参与优质课程建设。

3、课程内容。课程内容能够体现本专业研究生培养目标,反映学科领域最新研究成果;合理分配授课学时,注重基础理论、方法论与学科前沿问题的结合;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充分体现时代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

4、教学方法。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授课方式和教学方法,注重教与学相结合,教与研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行探究式、讨论式、互动式、案例式、专题式教学,突出研究生自主学习及科学研究能力培养。

5、教材建设。广泛吸收借鉴国内优秀教材,积极引进高质量外文原版教材,鼓励提倡使用自编特色教材。

6、课程资源。注重选用国际一流学术期刊的原始文献,开发优质教学课件,组建配套的电子教案、电子图书、试题库、资料库、案例库等,鼓励建设“在线课程教学网络平台”,促进课程资源共享。

7、课程管理。构建规范的研究生课程与教学管理体系,建立完整、规范的教学档案,包括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或课件等;采用课程考试、课程论文、社会调研、作品设计等多种考核方式,全面检测、评价研究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习效果。

8、教学评价。构建科学性、可行性、客观性、导向性的研究生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同行评教、学生评教、单位评教等材料真实可靠,能够全面反映课程教学和研究生学习情况,课程教学评价结果连续三年优良。

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

1、案例库按照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进行建设。每门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中教学案例一般不少于10个。案例库所涉及的案例类型、案例编写规范须符合所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相关要求。案例叙述清晰,理论分析准确、实用,教学案例组织合理、结构严谨。

2、教学案例应能体现专业学位特点,反映相关行业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的需求,对研究生的实践工作具有参考性和启发性。成果适合在本专业学位课程教学中运用,并可在相关专业范围内共享。

3、案例素材应来源于生产建设、研究设计、经营管理、教育教学等实践领域,体现领域内重点问题,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客观性、先进性和创新性。

4、注重科学研究与教学案例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开发基于真实情境、符合案例教学要求、与国际接轨的高质量教学案例。

5、每个案例库设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岗教师,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团队不少于3人,团队成员中应至少有1名具有高级职称的行业专家。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人员须在相应课程的实践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系统讲授过所申报课程或相关课程,熟知案例教学基本规范,教学效果良好。

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应为培养单位与行业企业联合建立的具有优质教育资源和实习实训资源的合作平台。

1、运行机制。培养单位应根据不同学科及专业学位类别的特点和培养目标定位,围绕行业和区域人才需求,制定基地遴选与建设标准。协调联合培养单位,组建基地运行专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基地管理体系,明确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推动联合培养基地的科学化管理。

2、过程管理。培养单位根据联合培养方案,紧密结合基地实际,制订研究生培养细则,落实研究生在培养单位与联合培养基地的学时分配、培养内容和实习实训方式,明确课程教学、科学研究、实践训练和学位论文等方面的考核要求。通过采用阶段考核和终期考核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研究生在基地期间的培养过程监督。针对不同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建立多样化的基地评价体系,定期开展自我评估,重点考核人才培养的实际效果。

3、导师团队。培养单位要完善研究生导师遴选机制,在联合培养基地中遴选一批实践经验丰富和学术水平较高的人员担任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进行创新实践与科研训练,建立基地导师定期培训、考核和退出制度;选派部分导师或青年教师到基地挂职锻炼,提高实践教学能力;校内外导师密切合作,共同参与指导,建立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双师型”团队,实现人才培养规格与行业、企业人才需求之间的有机衔接。

4、条件保障。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应成立专门机构、设立专职人员,负责相关事项的落实和基地的日常管理。培养单位负责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监督检查;联合培养单位应有相应的研发经费和适合研究生参与的研发项目,拥有满足研究生培养所需要的教学和科研仪器设备,能够为研究生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四)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1、课程范围。近3年开设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

2、课程要求。

(1)课程已纳入2023版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在申报截止日前至少经过两个教学周期(跨学期课程,至少开设两个学年或两个年度,其他课程至少开设两个学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坚持立德树人,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课程自身蕴含的思政资源,并科学有机融入教学内容体系,体现思想性、时代性和专业特色。

(3)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教学内容、方法及实施过程遵循教学理念,高效达成教学目标,达到如盐化水、润物无声的效果,有效实现教书、育人相统一。

(4)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围绕价值引领、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紧密融合进行一体化设计,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针对性与创新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授课教师应为学校专任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课程负责人及团队其他主要成员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6)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较强辐射推广价值。

(7)课程要坚持以人为本,聚焦专业特点和育人要求,适应新时代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推动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紧密融合;研究生课程要以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为核心,突出科研育人。

(五)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立项范围。主要包括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体制机制、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学位论文指导、培养管理改革、创新精神培养、实践能力提升措施改革、研究生联合培养(科教融合联合体建设、工程硕士改革专项试点及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等方面。

2、申报条件。

(1)项目研究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有明确的研究目标,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内容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 性和引领性;体现教育改革发展新要求、新态势;改革路线清晰, 研究设计科学合理,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预期成效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研究成果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项目经费预算安排合理。

(2)原则上,面上和重点项目的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3 年以上; 重大项目的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 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10 年以上、承担研究生教学(管理) 工作 3 年以上。原则上,每人主持项目不超过 1 项。

(3)项目成员组成合理、规模适度,一般不超过 10 人(含主持人)。项目成员须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 实施。原则上,主持或参与项目总数不超过 2 项。

以上各项目立项范围及申报条件应符合《关于印发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等 3 个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学位〔2016〕8 号)、《山东省研究生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行动方案》(鲁教研字〔2022〕3 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教高字〔2021〕4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教研发〔2023〕1 号)要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立项还应符合《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管理办法》(鲁教研发〔2022〕3 号)要求。

二、申报程序

(一)单位初评

各单位要根据各项目相关文件及申报通知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择优遴选,认真组织初评和推荐,各类项目超过1项需排序。

各单位要对申报人所填表格内容严格审查把关,如发现申报材料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并暂停申报人下一年度推荐资格。申报成果如有涉密内容,由申报单位提出,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使用后方可申报。

※有在研未结题校级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同类别校级项目;有在研未结题省级项目的负责人不再推荐同类别省级项目;未结项或结项后无新成果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二)学校评审

学校将对各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校级立项。后期若上级开展此类项目立项建设工作,将从校级立项项目中择优推荐。

三、项目管理

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3年,申请结题验收的时间不得早于项目研究中期。

项目一经立项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人员和建设计划。如项目研究人员因调离、健康及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职责时,可通过提出人员调整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学校审核。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将各类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分类汇总后,于10月30日下午5点前发送至培养办邮箱sdnupyb@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一)申报书(word版及签字盖章的pdf版)。

(二)支撑材料(合并到一个pdf文件中,内含申报书中涉及的所有成果,第一页制作封皮、项目负责人签字,第二页制作目录页)。

(三)推荐汇总表(excel版及签字盖章的pdf版)。

提示:各项目文件夹需包含申报书及支撑材料并以“学院(部)-项目名称-申报人姓名”命名,各单位分类汇总后发送。

联系人:孙 萌 吕小英 80864、82297

研究生院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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