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鼓励和表彰在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研究生任课教师,充分调动研究生任课教师从事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学校将于近期评选2010年度研究生优秀教学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评选条件具体见《山东师范大学关于评选研究生优秀教学奖的试行办法》(附件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任课教师均可申报。在学校组织的教学检查中被通报的任课教师不得参加此次评选。因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规模逐步扩大,各单位应充分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
二、评选时间:2010年12月15日―28日。12月28日前,各单位将《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教学奖申报表》(附件3,一式两份)报研究生学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1.本次名额分配是以各单位研究生任课教师数确定的,具体名额见附件2。
2.各单位在评选过程中,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真正把符合条件、教学成绩突出的研究生任课教师评选出来。
3.各单位要以评选研究生优秀教学奖为契机,组织研究生任课教师认真学习《山东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规定》(见附件4),建立健全学院研究生教学检查和督导制度,全面了解研究生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及时改进工作,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4.因学校本科优秀教学奖与研究生优秀教学奖同属一个层次,应避免人员重复。
研究生学院 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