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学位中心[2006]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报名点200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生资格审查
1、考生必须是学士学位获得者,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满三年(2003年3月31日前取得学士学位)以上,且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的资格认定。资格不符的考生将得不到考试成绩。
2、考生必本人亲笔填写《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可在http://www.cdgdc.edu.cn/xwks/index.jsp下载)一式两份,分别贴近期同底片二寸免冠照片各一张。 一份由学位授予单位留存备案,另一份供考生报名使用。
3、申请山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请于3月29日至31日到山东师范大学进行资格审查并报名。已在我校注册的且欲在其他报名点报名照相的考生请于3月21日携带身份证、学员证,到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在职教育办公室(办公楼0332室)进行资格审查。
为方便考生考试,在其他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学位的考生也可在我校报名点报名,但考生须经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并签署同意异地报名意见;申请我校硕士学位的考生经我校审查同意后也可在工作单位所在省的报名点报名。
4、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报考语种进行审查,并核对《资格审查表》上所贴照片是否与考生本人相符,考生资格审查负责人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并在照片上和审核意见栏内加盖公章。
二、报名工作程序
1、实行网上报名与考生本人到现场拍照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网址:教育网用户请登陆http://sdtd1.ujn.edu.cn,公众网用户请登陆http://sdtd2.ujn.edu.cn。
2、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1日—29日,现场拍照时间为3月29日—3月31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山东师范大学教学三楼报告厅。
4、报名程序:考生均需于3月29日至31日持《资格审查表》(网上报名的还需持已打印出的信息)到报名点领取《考生必读》,交验身份证件并当场摄像。资格审查表上的照片未盖审核单位公章或公章模糊不清的,不予报名。考生当场核对打印出的《报名登记表》,无误后签名并交回报名点。
5、我校报名点将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复查,对违反规定和报名程序的考生,不予受理。
三、准考证下载与领取
考生可于考试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副本,持下载的准考证副本和身份证件入场考试并以该准考证副本从监考教师手中换回加盖省学位办公章的准考证正本。
四、考试
考试时间:5月28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30为外国语水平考试,下午14:30至17:00为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其它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将免费提供网上(www.cdgdc.edu.cn)个人成绩查询服务。从2006年起,将不再颁发《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中心”下达至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的相关考生考试成绩清单即为考生相关学科(语种)考试是否合格的依据。
所有学科的考试大纲及指南均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其中中国语言文学、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建筑学、作物学和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等学科使用第一版;哲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新闻传播学、历史学、地理学、生物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和公共管理等学科使用第二版本;经济学、法学和临床医学等学科使用第三版本;英语、法语和德语使用第四版本;俄语、日语使用第五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