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研究生教育的质量意识,提高学位论文水平和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山东师范大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学校对2008年下半年申请学位的全部学位论文(名单见附件1)进行校外“匿名评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类别研究生外审学位论文数量
1、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一式2份);
2、全日制硕士、教育硕士、高校教师、同等学力人员的外审学位论文(一式1份);
3、提前毕业硕士生的学位论文(一式2份,自费);
4、延期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生学位论文(一式1份,自费);
5、以往外审未通过的学位论文(一式1份,自费);
6、发表论文成果未达到培养方案要求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外审费用自理。
二、提交外审论文要求和提交时间
凡是确定匿名外审的学位申请者,应向所在学院提交规定数量的学位论文及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见附件2,下载并填写相关信息,双面打印后夹到论文第一页)。凡是用于外审的学位论文,其封皮和论文内容不要显示论文作者、导师相关信息(包括发表论文与致谢部分)。学院收齐后于2008年10月20日上午12点之前报学位与培养办公室。逾期不上报学位论文,本次答辩申请无效。
三、评审办法及注意事项
1、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论文自评表各一式2份,学校分送校外2位同行专家评审,学院需再聘请1位专家对论文进行评阅。
2、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学位论文一式2份,学校分送校外二位同行专家评审,学院不需再请专家评阅。
3、全日制硕士生学位论文一式1份,学校送校外同行专家评审,所在学院还要组织1位专家对论文进行评阅。
4、同等学力人员和高校教师硕士学位论文各一式1份;学校送校外同行专家评审,所在学院还要组织2位专家对论文进行评阅。
5、教育硕士学位论文一式1份,学校送校外同行专家(高等学校)评审。所在学院还要组织2位专家对论文进行评阅(其中评审专家中应有一位从事基础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四、“评阅意见书”返回登记后转所在学院,论文评审(包括学校组织的评审和有关院系组织的评审)通过的,方能安排学位论文答辩。没有通过评审的或评阅意见书没有返回的,不能组织论文答辩,否则答辩无效,学校不予受理其学位申请。
附件:1、外审学位论文名单
学位与培养办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六日